公共管理中的“蓄水池现象”
作者:李文钊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59

公共管理中的“蓄水池现象”

    李文钊

 

据报道,北方某城市城管收缴无证三轮车,结果越缴越多。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其实存在内在合理性。

一方面,该城市城管分队负责人称,12bet,对三轮车主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另一方面,三轮车主只需交纳三五百元,就可以从停车场内将被城管缴获的车取出,并且没有任何收据。自然,三轮车主为赚回罚款更得努力拉车,反过来这又给城管人员创造了“条件”和“机会”。

其实,并非在收缴无证三轮车中存在这种现象,在打击盗版,清理城市小贩等公共管理活动中,都存在类似现象。不过,这类现象都存在一些共同特点,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些活动都不具有正式合法性,12bet,属于“地下经济”;从活动主体的角度来说,这些活动的参与者基本上都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从活动的性质来说,这些活动都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特点。

政府作为公共管理机关,在整治这类活动中,由于存在法律保障,天然处于主体地位和优势地位。无论是从公共管理的逻辑,还是从法律的逻辑出发,政府都有责任和义务在不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情况下,治理好公共事务,拿管理无证三轮车的例子中,城管人员应该尽力在维护城市秩序的情况下,尽量帮助这些弱势群体实现自身利益。

然而,一旦政府追求“私利”,偏离“公利”,就有可能从“扶持之手”转变成为“掠夺之手”。也就是说,政府从事公共管理工作,12BetOnline,不再是对社会起到辅助作用和扶助作用,不再以追求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为导向;相反,政府从事公共管理工作,以实现自身利益和自身价值为导向,私人利益和部门利益取代公共利益。此时,公共利益和社会的良好治理状态就会被取代,自然,政府的治理策略相应也会发生转变。

在治理无证三轮车等类似的公共管理活动中,政府就会不再以达到管理公共秩序,维护道路安全为主要目的,而是以收取更多罚款,实现更多的自身利益和部门利益为目的。这样,政府在从事公共管理活动时,就会交替采取两种策略。

一种策略以公共利益和实现正义,执行法律为由,对“无证三轮车”等各类非法活动进行取缔,这样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和非法群体,面对法律和正义,他们唯一的选择是沉默。一种策略以私人利益和实现掠夺,谋取私利为由,对“无证三轮车”等各类非法活动进行罚款,两样,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和非法群体,面对“敲诈勒索”,他们唯一的选择仍然是服从。而政府管理者在实现第二种策略时,仍然以第一种策略为“外衣”和“借口”,弱势群体所从事的“非法”活动成为他们获取财富和利益的“畜水池”,实现“合法性”的掠夺,12BetOnline其实就是公共管理中的“畜水池现象”。

公共管理中的“畜水池现象”使得公共权力“私人化”和“寻租化”,使公共权力偏离公共目的,既不利于公共事务的良好治理,也不利于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更不利于解决社会贫困问题和提高弱势群体生活水平,从而不能够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预期和社会结构。

而要改变这种现象,就需要重新使得公共权力“公共化”,避免公共权力以“合法化”名义实现私利,这就需要对公共权力的执行法权和处罚权分开,使行使执法权的机关没有收取罚款的权利;这就需要对公共权力实现监督,使行使公共权力的行政机关真正对公民负责;这就需要明确公共权力机关的权力范围,减少自身裁量权范围,使行使公共权力的行政机关不能够实现自身私利。

 

20041221

于中国人民大学品园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