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村治现状、问题与展望 12bet,公共事务所于2004年8月30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会议室举行每月读书会,会议主讲人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仝志辉先生,10多名学者参加了本次读书会。毛寿龙教授首先作为简要发言,12bet,指出通过读书和讨论对于增加知识的重要意义。接着,仝志辉以“中国的村治现状、问题与展望”作了主题发言,12BetOnline,学者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将有关问题综述如下。 仝志辉指出在中国现阶段从事村民自治研究,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通过对村民自治的实际研究,不仅可以为上层提供知识供给,而且还可以通过对村民自治的实际考察,理解政治研究,从而弥补社会对村民自治研究的不足。仝志辉博士主要从村庄政治、目前研究形势以及对村民自治形势判断等三方面进行了讲述。 一.村庄政治 政治学研究缺乏实际政治过程研究,乡村政治研究能够反映所有政治过程。可从转型时期的视角,把乡村治理研究把中国宏观政治研究结合起来。 中国农民如何投入政治参与,农民如何看待选举与政治相连性,这就需要对村庄政治进行研究。村庄政治不同于基层民主,它是利用政治性资源进行竞争。通过村庄政治,来界定村民参与选举,以及这种政治参与的性质。 要理解村庄政治,就必须理解农村社会。对于农村社区,人们存在不同的理解方式,不过,我个人认为应该从网络角度理解。在这里,网络没有边界,应该根据具体的事件和行动来理解,在不同的事件中,社区边界不固定。一般而言,我们可以将社区网络划分为群体社会网络和集体社会网络。群体社会网络,基于亲密的社会关系产生,某些事件构成一个群体,参与公共事件,宗族,同业会就是其中典型代表。集体社会网络,基于集体事务产生,主要是投入工作,12BetOnline产生的正式性关系。国家下达经济事务,都是通过集体社区实现,每一个人的身分都是集体。在这些网络中,都有一些交换,由此构成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支配与被支配关系构成社会关联,在不同类型村庄里,这两类社会关联程度不同。不同政治事件,不同的村庄影响程度不同。以往学者不对村庄进行分类,不能够解释不同事件。如果把全部事实纳入观察视野,那么如何解释呢?用两类村庄网络,以及村庄内部网络关联,能够解释为什么不同村庄,不同地方,参与政治的程度不同。 用这两个概念来解决选举过程,一个精英动员,一个投入选举。学者研究一般是从外向内推,通过用投票率高低来判断民主程度高低,高说明民主程度高。但通过观察,投票率并不能够反映民主。在村庄政治中,很多村民并不认同民主选举,这主要是因为选举可能导致村庄分裂,后者又主要是因为村民对多数人选举并不认同,对选举结果解释不一样。村民以什么意识参加选举,本书中选出的四个村,村民参加选举主要是基于村庄网络和各种力量参与选举。 有学者认为,农民政治参与要么是一种自主式参与,要么是一种被动式参与,这两种判断都不能够解释农民参与实践,我认为是一种关联性参与。农民参与政治有一些超越,如上访等,农民集体行动是关联性的一致行动。 农民协会虽然建立,但经常被压制,但现有学术没有解释农民为何被压制,不能够从阶级角度进行研究。不过,这种解释总与大的角度联系,而到了农村社会之后,他们如何行动,并没有得到解释。 二.目前研究 我现打算做两个研究,一个是根据民政部收到一些上访信件,根据这些信件内容来从事一些研究。通过这些信件,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如何理解国家力量,还可以通过信件中得出一些推论,例如他们希望大力反腐败,从中央角度去理解问题,泛国家主义观点较强,缺乏法制意识,媒体介入非常深入,也作为国家力量的一种代表。媒体在农村政治冲突中的角色是什么,针对一些典型事件,做一些跟踪访谈。 第二个农村灌溉体制研究,农民的水费是通过村委会转交乡水管站,但水费被截留,灌区没有钱维修,整个环境恶化,不利于长期发展。国家对水利投入,既是一种对农村支持,也是让农民认同,更是控制农民的一种手段。用水协会完全贯彻民主机制,由于上级支持,通过历史纵向研究,来理解国家和乡村关系。 三.对村民自治的形势判断 选举中有一些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选举过程中矛盾特别多,贿选,暴力事件,两委矛盾,乡村冲突。以村民选举为主的村民自治,现在争论存在新旧,村民选举推动更高一层选举,而村民自治本身没有前途。村民自治已经进入了一个后选举时代,选举已经作为一个法制化制度推选,但由选举本身或者选举产生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国家文件试图解决民主决策,选举以后的村庄治理更加复杂。村庄治理不是一个民主化问题,而是一个如何自治过程。民主试验已经在村庄达到极至,现代选举制度所有原则都得到贯彻,以至于太充分已经不与村庄现实相符合。不理性反对,后选举时代,应该追求自我管理。村民自治应该与农村合作组织相联系,应该拥有组织化基础,宗教已经瓦解,没有实际意义,而原来的组织已经失去作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该发挥更大作用。建立村民自治的权利救济体系,一方面是法律不配套,没有细化,有意回避,以便回到行政化解决方式;另一方面村庄自身冲突解决力度不够,同时开发司法救济途径。在农民维护其民主监督权和民主决策权的过程中,如何对其提供法律救济,土地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决策程序,都需要修改相关法律。国家没有很有远见的重构想法,与现有研究不足,政治决心向那个方向前进。 对乡村管理知识比较少,学术知识集中在城市,和政治权力相互亲近,农民如何理解他们处境,对这些判断都是以现有理论为基础,当这些知识转化为行动。现在问题是,现实不是更简单,而是更复杂。自己的研究,能够使乡村知识,进行书面系统。</p<>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