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着23条所发生的政治风波,尤其是七一大游行终于把香港积累已久的管治危机完全暴露在化日之下,由此也引发了对目前的管治危机及其解决办法的热烈讨论。
要解决管治危机,首先就要找到造成危机的根源。有人认为,这完全是董特首领导能力低下,12bet,政治智慧严重欠缺造成的。也有人说是董内阁中的某些高官霸王硬上弓强制推动23条立法造成的。也有人认为是自由党临阵脱逃造成的。如果第一个判断成立,那么12bet,解决办法无非是更换特首;如果第二个看法成立,那么解决办法是改组内部,除去某些“民怨”大的官员;如果第三种看法成立,12BetOnline,应该对自由党和田北俊秋后算账,以儆效尤。
不过,对这次管制危机还有第四种看法,我也赞同这种看法。这就是,目前香港的总体困境,尤其是目前的管治危机,其总根源恐怕还在一国两制。而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不过是导火索,充其量也只是次要原因。为什么说与一国两制关系最为密切呢?首先,按照以一国两制为中枢的基本法及其所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特区行政长官不是选民选出的,而是北京的领导层挑选并指定的。特首在特区是中央的代表,不是港人的代表,他要贯彻的是中央的精神,而不是港人的利益。其次,一国两制中的两个制度在本性上是不共戴天、誓不两立的两种制度。不论北京与香港当政者的意愿多么良好,制度间的冲突乃至对抗是不可避免的。23条事件表明,一个制度要把它对“国家安全”的理解彻底贯彻到另一个制度中去,而这两个制度对“国家安全”的概念完全没有共识,围绕着23条所发生的冲突,正是两个制度之间的冲突。第三,就算北京的领导人真的想维持一国两制,但是,他们由于缺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活的经验,难免不懂资本主义,更不知道如何去尊重资本主义和自由民主,或者去按他们所熟悉的传统的共产主义方式去尊重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所以,两种制度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个危机不解决,香港的管制危机会层出不穷,只是每次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罢了。
在这次危机中,董建华先生不幸成为焦点人物。然而,在我看来,他在很大程度上是无辜的、或者说是命定的。他的宿命就是被放在两个制度的夹缝中横遭蹂躏,他并非坏人,只是一国两制制度架构的牺牲品。从旁观者的角度看,香港人从他们所批评的董建华身上的缺陷中获益非浅。董建华的不懈和不经意的努力使得危机的总根源大白于天下。在制度架构有问题的情形下,笨伯当政反而是香港人的福份。他“笨拙”的做法,帮助人们更好地看清制度的问题。如果他大智大慧,把制度问题掩盖起来,把23条巧妙地连哄带骗地推销给港人,港人愉快地接受并称赞其的政治家智慧,就像1949年的各界中国人赞美毛泽东那样,那对香港人来说恐怕是更坏的消息。如果董建华的智商与毛泽东一样高,香港现在可能正在进行文化大革命。
回过头来,一国两制本身就是一个权宜之计。如果香港原有的制度与中国整个国家的制度相比是不好的,那为什么要通过“一国两制”来保留它?如果香港的原有制度优于中国内地的制度,那为什么不改造中国内地的制度向香港原有制度看齐?“一国两制”的提出,表明中国当时的领导人承认香港的原有制度优于内地制度,但是内地一时又不可能实行香港的制度,所以12bet采取了“一国两制”的权宜之计。经过了香港的衰败和目前的危机,现在是反思这一权宜之计的时候了。
由于这种权宜之计,港人治港,变成了北京从港人中挑选一个代表来治港。“特别行政区”这个概念,本身就意味着香港不是一个自治的政治体。“行政区”意味着政治的部分是由中央来把握的,作为执行的行政的部分才属于香港特区政府的事。结果,23条这类“关涉”“国家安全”的事,当然由不得港府了。在这种背景之下,以董建华为首的港府,本应对港人负责,结果变成了对北京负责,无人对港人负责。在问责制下,高官对董建华负责,董对北京负责,那么谁来对六百万港民负责?五十万人的游行就不可避免了。董建华的问题,不仅仅在于他的执政能力与政治指挥,更在于他所面临的信任危机。即在目前的制度架构下,港人不认为他在代表香港人的利益。董建华借用立法会程序,来为行政机关服务。而立法会的全部六十席议员席次,只有二十席是直选,四十席属于北京指定。所以,在港府中从立法到行政完全与香港民意脱节。这样港府与民意的对峙就是大势所趋。
如果上述诊断属实,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在香港建立一个直接对港人负责,以民意为依归的责任政府。在此,笔者特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第一,香港同意中央在香港征税。回归以来的经济表现证明,如果制度有问题,港人有心结,靠免税不能带来经济繁荣,靠大陆的输血更不能重现昔日的辉煌。如果港人能以纳税换来对香港的真正的治权,其经济上的收获远比纳税的代价小得多。如果中国最富裕的地方不仅免税而且要贫穷地区输血,香港是不可能成为中国的自由、繁荣与平权的楷模的。
第二,中央主动放弃指定权与任命权,同意特首和立法会完全由自由、公平和竞争性的选举产生,让港府真正对港人负责,而不是对北京负责12BetOnline。这样一方面可以缓冲北京与港人的摩擦,避免六四式的摊牌,另一方面也能避免在国际上背负有能力收回无能力治理香港的名声。
第三,在基本法中加进《权利法案》,并规定任何立法不得剥夺或侵蚀法案所保护的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这样做既合乎自由民主社会的惯例,又能给“国家安全立法”设立法律界线从而化解争断。
香港人民目前看到问题不仅是董建华个人的问题,或是23条自身的问题,而是整个制度结构和政府性质的问题。普选特首的呼声在香港越来越来越大也正是要解决特首代表谁的问题,要找到一个制度办法来让未来的特首取得港人的信任。给予香港人真正的民主才是的唯一解决办法。
原载于:明报月刊,2003年8月号 |